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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保障:合法行为

关于外国人在格鲁吉亚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寻求治疗的法律依据

· 法律依据

格鲁吉亚《医疗卫生法》第141、143和144条对有关DY和辅助生殖的基本规定进行了概括,具体如下。
1、格鲁吉亚《医疗卫生法》第141条确定了以下内容:
141. "应允许采用精子捐献者的精子受精:
由于不育症,如果有可能将丈夫的遗传病传染给孩子,或者如果获得不育夫妇或单身妇女的书面同意,则允许用捐献者的精子受精。如果孩子出生了,不育夫妇或单身妇女应被视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其责任和权力由此产生。精子捐赠者无权被承认为所生子女的父亲"。


格鲁吉亚《保健法》第143条提到包括代孕在内的体外受精,并确定了以下内容:
1.“143. 1. 允许进行体外受精。
(a) 如果有可能将妻子或丈夫的遗传病遗传给孩子,在征得夫妻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利用夫妻双方或捐赠者的配子(精子或卵子)或胚胎治疗不孕症。
(b) 如果妇女没有子宫,则将人工受精获得的胚胎移植到另一名妇女的子宫("SURROGACY MOTHER")里孕育;---前提是必须获得夫妻双方的书面同意。
2.如果孩子出生,这对夫妇(预期父母)应被视为孩子的合法父母,其责任和权力由此产生。精子和卵子捐献者或'DY母亲'无权被承认为通过DY出生孩子的父母"。

 

格鲁吉亚《保健法》第144条提到允许使用冷冻配子(卵子或精子)和胚胎进行人工受孕,并规定如下。
144. 可以使用通过冷冻保存的男性和女性配子或胚胎进行人工受孕。保存时间应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按照既定程序确定。
根据对格鲁吉亚法律规定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体外受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使用夫妻双方或捐赠者的配子或胚胎进行体外受精,
  • 使用夫妻双方的配子或胚胎进行体外受精。

捐赠者的精子、使用SM的体外受精以及体外受精过程中使用冷冻配子或胚胎;

在孩子出生后,将签发出生证明,而且上面只有作为孩子合法父母(预期父母)的名字会被登记。在登记过程中不需要SM的同意。在看到诞下的小奇迹的出生本上自己的名字,父母们都非常激动,他们的心情就跟其他不需要这些疗程项目帮助而生育的父母亲们一样。

正因为卵子/精子捐献者或者SM不会被认可为新出生宝贝的母亲,所以我们的父母们不需要承担来自捐卵者或者SM的风险,准父母们都大可放心将小宝贝拥入怀中,开心地带回家。